四川离婚的程序 哪些情况下应准予离婚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1-19 14:12) 点击:466 |
四川离婚的程序是什么?哪些情况下应准予离婚?法律知识律师为您整理了关于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: 第一种情况: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 第二种情况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 通过以上介绍,相信您对离婚的程序以及哪些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有了全面的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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