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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离婚的程序 哪些情况下应准予离婚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1-19 14:12)    点击:466

  

  四川离婚的程序是什么?哪些情况下应准予离婚?法律知识律师为您整理了关于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:

  第一种情况: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  第二种情况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  通过以上介绍,相信您对离婚的程序以及哪些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有了全面的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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