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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对捉奸证据采信依据是什么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3-18 10:56)    点击:126
法院对捉奸证据采信依据是什么?

  (1)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。如果破门进入自家床边,举起摄像机拍下床上时况,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。

  在自己家里捉奸,不属于私闯他人住宅,构不成刑事责任。捉奸过程及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被捉奸人的名誉权等,要看捉奸人的目的、传播范围和后 果。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即使行为有些过激,但只要主观上不是故意对他人进行人身侮辱等,客观上又没有将照片广泛传播故意宣 扬,而仅用于庭审举证,不能说侵犯了被捉奸人的名誉权,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。

  (2)在他人住宅或宾馆床上捉奸,拍照是否合法,值得商榷。因为证据取得方式要合法,否则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,取得的证据不但不能被法院采纳,反而可能会吃侵权官司。

  公民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调查收集不忠于自己的证据未尝不可,但其行为应合乎法律规定。若在调查取证中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,则构成了对他人的精神损害,应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(3)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取证的合法性问题。

  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过于亲密接触的少,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。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,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,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,因此,取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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